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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现”借钱给别人,小心别触犯法律!?

新华社北京11月22日电(吴文旭 李爽)“我的朋友让我从支付宝、微信或信用卡‘套现’钱来借钱周转,你能帮我吗?” ……日常生活中,当面对身边朋友的“紧急”请求时,很多人都会觉得“套现”钱很简单、很方便。但表面上自愿的“助人”或“互利”行为,实际上是为金融机构放贷、转贷辩护,相应的民间借贷合同可以被法院依法认定为无效。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触犯刑法。近日,人民法院第二中级审理涉及金融机构贷款和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新闻通气会记者显示,2022年至2025年9月,法院共审理案件172起,70%以上被认定构成金融机构扩大贷款。机构和转贷。其中,通过互联网信贷平台、信用卡“套现”再转贷等情况较为突出。 -“套现”再融资有哪些风险?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刘某向王某借钱。王先生表示,他在网贷平台上仍有信用额度,贷款后可以放贷。同意刘的观点。随后,王某通过多家互联网信贷平台贷款,先后向刘某借出20万余元。因刘某未按约定偿还贷款,王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刘某偿还贷款本金并支付利息。法院最终认定双方借款合同无效,仅支持刘某向王某返还贷款本金,并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资金收益损失。 “互联网信贷平台的兴起促进了信贷准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三审判庭副庭长陈碧玉表示,借款人通常因实际困难向贷款人寻求帮助,寻求帮助解决“燃眉之急”并承诺按时还款。贷款人忽视了感情上不信任、感情上不拒绝的法律风险,往往使用个人信用进行贷款。但借款人逾期后,贷款人被迫垫付本息,双方诉诸法庭追讨欠款,导致关系恶化。此外,据审查的一些案例,一些贷款人申请多张不同银行的信用卡,利用不同的免息期限制造“时间差”,通过刷卡循环“套现”、还款。明所谓的“卡维护”操作。此类行为不仅因资金交易频繁、叠加手续费等造成对账困难,还会因多付而影响贷款人信用,银行可打。 ——贷款“套现”违法吗?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记者认为,通过支付宝、微信、信用卡等金融渠道“套现”资金,然后转给他人,构成“金融机构抽贷转贷”。相应的民间借贷合同可视为无效,情节严重的,可能触犯刑法。 “民间借贷的资金来源必须是合法的自筹资金,这是法律的明确要求。向金融机构勒索贷款的实质是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在民间借贷市场上非法流动,这不仅扰乱了金融秩序,也损害了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葛洪杰表示,向金融机构贷款,不是躺着就能赚钱、赚大钱的‘好生意’,也不是体现诚信、关爱友谊的‘轻浮事’。此类行为不仅可能使犯罪人利益受损,还可能破坏金融秩序,甚至触犯刑法。” ——什么情况会被认定为向金融机构勒索贷款、再融资?记者从法院获悉,在实际案件审理中,以下情况会被认定为压迫金融机构贷款:通过支付宝、微信等信贷平台获得贷款后,或者信用卡资金“套现”后,直接转入金融机构贷款人。同时,贷款人承担举证责任。贷款资金的来源。如果贷款人在贷款时有来自金融机构的贷款未偿还,且无法提供证据说明贷款的明确用途,法院将推定该贷款金额来自信贷资金。 —— 如果合同无效,我还能拿回本金和利息吗?造成的损失该由谁承担?法官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该合同无效,合同中有关利息、担保的条款无效。因此,资本覆盖率等损失应根据借款人和转贷人的错误综合确定。在大多数情况下,借款人将承受相当于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两倍的资本损失。即使合同无效,贷款人仍有权要求借款人返还本金,但利息、清算等所有条款均无效。合同中规定的费用无效。贷款人依据合同中的利息条款主张的主张,法院不予支持。贷方可能需要支付从金融机构借款所产生的各种费用。法官提醒,要刻意防范违法借贷行为,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信贷资金使用。严格遵守信用卡使用规定,确保只有持卡人才能合规使用该卡。金融机构和监管部门可以共同建立完善的风险防控机制,开发适合小微企业和个人消费的金融产品,提高贷前分析和贷后管理能力,确保贷款用途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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